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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消防携手360 行车记录仪成流动“执法眼”
2016-2-19

朝阳消防携手360 行车记录仪成流动“执法眼”
 

       近日,北京电视台一则消防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的新闻报道引起了民众的关注。据悉,在今年年初,北京朝阳公安消防支队与360行车记录仪达成合作,双方试点通过行车记录仪加强消防车辆的动态管理,强化对社会车辆的违章监督。

       截至目前,朝阳消防所属22个中队、139辆消防车已全部完成行车记录仪的安装工作。往后,朝阳消防车在出警过程中,霸道、抢行、占用应急车道的社会车辆将被记录在案。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视频资料,或成为交警部门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直接证据。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根据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超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行为,依法将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车主因避让特种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违章行为,交警部门明确表示,将予以免责。

       在我国,消防、救护等车辆在作业过程中由于社会车辆不避让导致耽误救援黄金时间的事件屡有发生。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的缺失,与相关法规的执行力薄弱有关。实际上,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是国际惯例——在日本,高速公路上的医疗机构专用车道,其它车辆严禁使用;德国、美国、比利时、新加坡等国家,法律亦明文规定保障特种车辆优先通行的权利,违反者将受巨额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上述国家法规的高执行度,倒逼汽车车主养成了极其自觉的避让意识。

       朝阳消防支队相关人士表示,给消防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内部的车辆动态监管;另一方面也是为预防消防车与社会车辆发生碰撞时的不必要纠纷;此举的核心出发点,则是希望借行车记录仪的动态监控威慑力,提升车主的文明驾驶及主动避让意识。

       作为一款实用的汽车装备,近年来行车记录仪受到了车主的力捧,而其作为移动电子眼的应用场景亦逐渐为各地交通部门所关注。数据显示,深圳近七成交通违法举报来自于智能行车记录仪的“一键举报”平台。上海、浙江、成都等越来越多的城市及地区也已利用起这一工具来帮助改善城市的行车环境。从社会效应上看,借助行车记录仪辅助交警部门执法的模式,应当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据360行车记录仪工作人员透露,为适应这一潜在趋势,以携手朝阳消防支队为契机,今年360行车记录仪将陆续尝试与救护、交警、公安等系统及部门的合作,并为上述政企单位开辟专门的采购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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